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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變更使用執照施工期限核定原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5-01-12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字第104635021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5-01-16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193號

檢送「臺北市變更使用執照施工期限核定原則」,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依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3年12月19日「變更使用執照施工期限核定原則」會議紀錄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