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推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之公告內容,將區分所有權人姓名、住址及簽名塗掉疑義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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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17-07-10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07035800號 |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17-07-10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067號 |
函轉內政部釋示公寓大廈推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之公告內容,將區分所有權人姓名、住址及簽名塗掉疑義是否有效乙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106年06月21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09377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內政部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52號,目錄第四組編號第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