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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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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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4-1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12496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624號 |
主旨:
函轉文化部檢送「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令(含附件)暨來函影本1份,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文化部111年3月24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130030473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1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23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1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
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