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經本府公告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案申請變更之程序及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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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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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04-1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新字第101303371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0000-00-0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59號 |
檢送「民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經本府公告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案申請變更之程序及審查原則」,請本市各公所協助轉知各里辦公室及各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一、旨揭程序及審查原則,業經提101年3月26日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90次會議報告確認。
二、檢附旨揭程序及審查原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