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9年4月28日發布「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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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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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6-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776370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6-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80號 |
函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9年4月28日發布「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條文乙案(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 依本府文化局99年5月25日市文化四字第09912020200號函辦理。
二、 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80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60號。
三、 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