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日據時期重劃地區地籍線與都市計畫道路邊界線不符,以空地比納入建築基地計算補償之處理原則
- 標籤: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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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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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04-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新事字第104308061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4-3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225號 |
轉知本府104年4月20日訂定有關日據時期重劃地區地籍線與都市計畫道路邊界線不符,以空地比納入建築基地計算補償之處理原則1份,請查照。
一、依本府104年4月20日府授都規字第10430026900號函辦理。
二、隨函請各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