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4、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設備編第37條、第110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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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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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11-1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0156154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11-1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854號 |
主旨:函轉有關內政部發布「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4、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設備編第37條、第110條條文,業經本部於108年11月4日以台內營字第108081818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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