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標籤:工程造價 瀏覽人次:1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5-12-30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1403675781號 修正「桃園市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桃園市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表」 附件檔案 .pdf 府都建照字第11403675781號.pdf 更新日期:2026-03-02檔案大小:145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