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第三點規定
- 標籤:容積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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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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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1-13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城設字第1090048445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1-1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207號 |
修正「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第三點規定,並自109年1月7日起生效,請周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檢附109年1月7日新北府城設字第1090002245號令及「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1份,另可自本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s://web.law.ntpc.gov.tw/ 搜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