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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有關公益設施項目修正為公共托老中心、公共化幼兒園、社會住宅及警察局辦公廳舍等4項,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1-01-06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更字第10947151301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1-01-1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187號

新北市政府有關公益設施項目修正為公共托老中心、公共化幼兒園、社會住宅及警察局辦公廳舍等4項,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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