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
- 標籤:智慧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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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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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1-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5232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1-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23號 |
修正「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
主旨:函轉內政部「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09年12月21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90851416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109年21月21日內政部台內建研字第10908514162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9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23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82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