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訂定本府各機關受理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回饋土地應繳交維護管理費用計算公式」 標籤:都市計畫 瀏覽人次:3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6-08-13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照字第1156147899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367號 主旨:有關「訂定本府各機關受理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回饋土地應繳交維護管理費用計算公式」,並自即日實施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建照字第1156147899號.pdf 更新日期:2026-08-14檔案大小:34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