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推舉召集人,該被推舉人是否可重覆被推選疑義
- 標籤:解釋函
- 瀏覽人次:1069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1-09-0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5364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03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推舉召集人,該被推舉人是否可重覆被推選疑義一案,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8月31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367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0053號,目錄第四組編號第00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