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釋示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函詢71年興建之特種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併案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及增設無障礙電梯,涉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三、說明二(八)適用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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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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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12-0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4729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664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函詢71年興建之特種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併案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及增設無障礙電梯,涉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三、說明二(八)適用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11月24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796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0007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53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