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擬定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案內產業專用「公害防治設備、環境保護設施、停車場及其他公用設備及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比例及總量管制執行規定
- 標籤: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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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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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6-29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城都字第107117687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7-0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331號 |
檢送有關「擬定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案內產業專用「公害防治設備、環境保護設施、停車場及其他公用設備及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比例及總量管制執行規定公告1份,請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新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城都字第10711768721號
主旨:
「擬定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案內產業專用「公害防治設備、環境保護設施、停車場及其他公用設備及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比例及總量管制執行規定案。
公告事項:
「擬定新莊都市計畫(產業專用區及其周邊地區)細部計畫」案內產業專用區「公害防治設備、環境保護設施、停車場及其他公用設備及公共服務設施」容許之項目,申請總量應以不得超過該產業專用區總面積20%,併同納入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乙種工業區總量管制系統內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