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機關(構)於本市辦理道路挖掘施工,應於施工前善盡查察地下既有管線資訊責任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3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5-10-30 發文字號 北市工道字第1143005406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5351第號 主旨:重申有關貴機關(構)於本市辦理道路挖掘施工,應於施工前善盡查察地下既有管線資訊責任,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檔案 .pdf 北市工道字第11430054062號.pdf 更新日期:2025-11-04檔案大小:315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