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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薦民間建築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案件遇有特殊情形無法確實分類,涉及混雜不同類別土石方處理原則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5-22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15845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175號

主旨:有關本局推薦民間建築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案件遇有特殊情形無法確實分類,涉及混雜不同類別土石方處理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