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電子化審圖作業計畫」
- 標籤:
- 瀏覽人次:1188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3-01-2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2756316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3-02-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55號 |
函轉修訂「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電子化審圖作業計畫」1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消防局102年1月22日北市消預字第10230032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2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09號,彙編歸類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3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連結: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673
*北市消預字第10230032900號
中華民國102年1月22日
主旨:檢送修訂「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電子化審圖作業計畫」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本案自102年3月1日起擴大實施對象如下:
(一)新建建築物(含變更設計):總樓地板面積10,000平方公尺以下者。
(二)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總樓地板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者。 二、上開對象中若僅設置滅火器、標示設備及緊急照明設備等三項簡易設備者,其消防專技人員得免到場會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