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報或補申報達開工標準
- 標籤:建造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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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17-07-26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3409900號 |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17-07-26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280號 |
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報或補申報達開工標準,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一、本局106年2月21日北市都建字第10633251800號函轉內政部105年12月26日台內營字第1050817892號函公告停止適用相關申報開工及補申報開工程序釋示函文。
二、有關本局106年7月24日北市都建字第10633363500號函之主旨:「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自106年9月30日起停止受理申報或補申報達開工標準..。」,請配合更正為「本市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自即日起停止受理申報或補申報達開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