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室內裝修審查涉及餐飲業用途歸組得否以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規定之「營業樓地板面積」認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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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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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10-2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172296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407號 |
主旨:
有關貴會函詢室內裝修審查涉及餐飲業用途歸組得否以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規定之「營業樓地板面積」認定疑義,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112年3月25日112(十七)會字第0699號函。
二、查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下稱條例)係依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訂定,惟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係依建築法訂定,兩者法源之依據以及規範內容係屬不同之法系;故室內裝修申請樓層之樓地板計算面積不適用前開條例「營業樓地板面積」計算。
三、另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同說明二,不適用前開條例「營業樓地板面積」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