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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作業須知 」申報報告書書表,並自110年8月16日起生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8-23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617754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262號

主旨:
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作業須知 」申報報告書書表,並自110年8月16日起生效,請轉知所屬人員知悉照辦。


說明:

一、依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及本局110年8月12日北市都建字第11061643911 號令發布辦理。

二、為配合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修正發布,爰予修正「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作業須知」,其檢附申報報告書書表,請於即日起更新辦理,惟已完成外牆飾面檢查尚未送件者,本局仍可受理至110年12月底。

三、另有關檢附申報報告書相關書表,請逕至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