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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有關自動化倉儲、倉庫納入作業廠房妥適規劃防火區劃一事」

發文單位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發文日期 2022-03-23
發文字號 桃建照字第1110021609號

主旨:
有關自動化倉儲、倉庫納入作業廠房妥適規劃防火區劃一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查內政部雖於99年7月1日起將自動化倉儲、倉庫納入作業廠房不受區劃面積之限制,惟一旦發生火災即造成社會資源及消防救災之負擔,請貴公會協予宣導會員,於規劃設計倉儲廠房時,建議業主採分艙分流方式,妥適規劃防火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