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檢討須增設之無障礙停車位,不宜以繳納代金方式代替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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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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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6-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345306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7-0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59號 |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有關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檢討須增設之無障礙停車位,不宜以繳納代金方式代替乙案(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99年6月15日營署建管字第0992911665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88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65號。
三、本市建築管理處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
法規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content.aspx?ID=1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