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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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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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12-10 |
發文字號 | 北市水技字第1096027448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12-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5128號 |
修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
主旨:檢送本處109年新修定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並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敬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配合自來水法新增第61-2條等多項法令變動,以避免相關規定有不合時宜且與實務不符之情形,故辦理旨揭作業手冊部分條文修正,隨文檢附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供參。
二、109年新修定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內容,可至本處官網查詢或自行下
載: http://www.water.gov.taipei>廠商服務>用水設備審查及檢驗資訊>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相關規定。
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用水設備設計圖送審須知」一併自110年1月1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