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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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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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11-16 |
發文字號 | 台內營字第1010810493號 |
收文日期 | 0000-00-00 |
內政部101年11月16日台內營字第1010810493號令修正「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自102年1月1日生效。
連結: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505&Itemid=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