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公告修正 標籤:檢驗規定 瀏覽人次:25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發文日期 2024-12-24 發文字號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2604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142號 主旨:「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業經本局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以經標檢政字第11330026040號公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旨揭公告依據商品檢驗法第35條第3項及第39條第2項辦理。 附件檔案 .pdf 經標檢政字第11330026041號.pdf 更新日期:2025-01-13檔案大小:36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