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第4條條文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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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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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9-10-28 |
發文字號 | 台內中營字第09808101365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11-0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31號 |
「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第4條條文,業經本部於98年10月28日以台內中營字第0980810136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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