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2條、第12條之1條文
- 標籤:危老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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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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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3-19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40109514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148號 |
主旨:有關「『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2條、第12條之1條文,業經本部於114年3月4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2146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4年3月4日台內國字第1140802146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114018號,目錄編號008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