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訂定「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
- 標籤: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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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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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6-06-29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1050020432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7-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38號 |
檢送本會訂定之「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乙份,請參考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一、旨揭範例,公開於本會網站( http://www.pcc.gov.tw )首頁>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案例>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專區。
二、本範例列舉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態樣,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含競圖)」、「規劃、設計及監造(含競圖、BIM技術)」及「監造」計3類,其採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之評選項目、評選子項及配分範例,供機關辦理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之參考,各機關並得視個案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自行調整或增刪,及格分數亦得自行調整。
連結: http://www.pcc.gov.tw/pccap2/BIZSfront/MenuContent.do?site=002&bid=BIZS_C1050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