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申辦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案件,臺北市建管處協助提供鄰地相關建築圖資之執行原則與實施方式
- 標籤:都市更新
- 瀏覽人次:1297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6-06-0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5653737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06-0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885號 |
有關申辦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案件,本局建築管理工程處協助提供鄰地相關建築圖資之執行原則與實施方式如說明二,請轉知貴會會員,請查照。
一、依本局都市更新處105年4月11日「為研商『經本府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申請變更設計之行政流程』聯席會議」會議結論(三)-2辦理。
二、申辦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案件,本局建築管理工程處協助提供鄰地相關建築圖資之執行原則與實施方式如下:
(一)實施者應檢具劃定都市更新單元案經本局通知補正之公函,且函文需明確敘及案件涉有「現有巷」或「畸零地」等相關待釐清事項。
(二)「鄰地」係指緊鄰更新土地地界線之建築基地。
(三)提供相關建築圖資,係指建築物之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下列圖資內容:
- 建築線指定(示)圖。
- 現況圖或現況實測圖。
- 位置圖。
- 基地配置圖。
- 面積計算表。
- 壹樓建築平面圖。
三、本案納入本局105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34號,目錄第十組編號第001號。
四、網路網址: 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