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二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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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12-05-23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177781200號 |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12-05-28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96號 | 
函轉有關本府101年4月12日府法三字第10130932000號令修正發布「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二條條文一案,因部分文字誤繕,爰檢附更正後條文1份(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1年5月8日府授法三字第10131369100號函及本府都市發展局101年5月9日北市都綜字第101334881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1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3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13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