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二條條文
- 標籤:
- 瀏覽人次:1351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12-05-2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1777812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5-2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96號 |
函轉有關本府101年4月12日府法三字第10130932000號令修正發布「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第二條條文一案,因部分文字誤繕,爰檢附更正後條文1份(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1年5月8日府授法三字第10131369100號函及本府都市發展局101年5月9日北市都綜字第101334881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1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3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13號。
三、網址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