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目等則制度」自106年1月1日正式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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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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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6-11-1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5848014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11-1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508號 |
有關地目等則制度自106年1月1日正式廢除一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5年10月31日府授地登字第10515196700號函及內政部105年10月27日台內地字第105043695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105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80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63號。
三、網路網址: 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