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智慧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10點、第15點規定 標籤:建築標章 瀏覽人次:63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3-01-05 發文字號 台內建研字第1117638676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304號 主旨: 「智慧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10點、第15點規定,業經本部於112年1月5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11763867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台內建研字第1117638676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69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