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自106年5月1日起生效
- 標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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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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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7-04-1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33022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7-04-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025號 |
修正「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自106年5月1日起生效,請轉知貴會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本府106年3月29日以府都建字第10563568401號函檢送106年3月29日以府都建字第10563568400號令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臺北市建築管理單行法規彙編第020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3號。
三、網址:www.dba.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