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提供資金、技術或人力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營業稅提列公式
- 標籤:權利變換
- 瀏覽人次:1107
發文單位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
發文日期 | 2020-09-2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新事字第1090138466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9-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984號 |
營業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提供資金、技術或人力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營業稅提列公式
主旨:函轉財政部為營業人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提供資金、技術或人力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營業稅提列公式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依據財政部109年9月14日台財稅字第10900611912號函及109年9月14日台財稅字第10900611910號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