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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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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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6-10-31 |
發文字號 | 內授營濕字第1050814873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6-11-0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76號 |
修正本部「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請 查照。
一、為配合「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率」105年11月1日施行,爰修正旨揭作業須知,增列查詢規費及繳交方式(如附件)。
二、旨揭作業須知已上傳至本部營建署網站( http://www.cpami.gov.tw/ )/單一窗口;另載於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網站( http://www.tcd.gov.tw/ )/下載專區/濕地專區;「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入口網站( http://wet-land-tw.tcd.gov.tw )/「下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