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光纖入戶」政策,請於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前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85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0-03-19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11675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3-2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043號 主旨:為落實「光纖入戶」政策,請於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前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建築物電信設備審驗合格證明文件,請轉知貴會會員知悉,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11675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3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0111675號(附件).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1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