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國土防洪治水韌性之整合作業指引(修正版)」業經行政院核定,請機關參考納入相關權管工作並加強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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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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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1-09 |
發文字號 | 工程技字第1120031238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270號 |
主旨:
「提升國土防洪治水韌性之整合作業指引(修正版)」業經行政院核定,請貴機關參考納入相關權管工作並加強落實執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2年12月29日院臺忠字第1121045964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水利法增訂逕流分擔及出流管制相關條文,經檢討執行層面,發現出流管制仍有未與都市計畫結合、各機關本於權責,橫向連繫分工未予扣合、規劃設計案件,未整體上下游區域併考量等現象發生,以致於產生治水成本增加情形;又考量本指引自頒布以來已逾2年,為更新相關作法,以整合都市計畫及水利法相關規定,爰報陳本次修正案,並奉行政院於112年12月29日核定。
三、院函示意見,請貴機關參酌納入相關權管工作並加強落實執行:
(一)為利達成出流管制結合都市計畫目標,後續推動應注意加強檢核都市計畫區公共排水設施辦理情形,以確實評估該設施可容納擬開發區增加之逕流量。
(二)對於辦理建置維生基礎設施營運管理資料庫及強化監測作業等重點工作,後續推動宜強化大數據資料蒐集分析及應用,俾利未來發展流域公共治理之數位決策分析。
四、旨揭作業指引及修正對照表請於本會網站首頁>工程技術>工程技術專案頁面中下載(官網網址:https://www.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