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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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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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6-15 |
發文字號 | 工程技字第1090200564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6-1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649號 |
修正「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
主旨:修正「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將名稱修正為「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明:檢附修正後之「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