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修正「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及修正總說明
- 標籤:臨時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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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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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7-0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6006544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7-0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422號 |
函轉本府107年6月26日府法綜字第1076011145號令發布修正「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及修正總說明各一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貴會會員。
一、依本府107年6月26日府授法二字第10760040912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6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40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24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