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案件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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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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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1-12-07 |
發文字號 | 府都新字第10031166501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12-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210號 |
「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案件處理原則」,業經本府100年12月7日以府都新字第10031166500號令修訂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
連結:
http://163.29.36.23/taipei/lawsystem/showmaster01.jsp?LawID=P13D3013-20111207&RealID=13-04-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