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公告訂定基地面積小於2,000平方公尺都市設計審議案件審議流程圖、查核表及必要書圖文件,以及配合無紙化審議方式修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流程圖
- 標籤: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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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桃園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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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9-27 |
發文字號 | 府都設字第1120264733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103號 |
主旨:
檢送訂定基地面積小於2,000平方公尺都市設計審議案件審議流程圖、查核表及必要書圖文件,以及配合無紙化審議方式修正都市設計審議作業流程圖公告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