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5月19日修正公布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0條,自111年5月1日施行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61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2-02-14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02171號 主旨: 檢送110年5月19日修正公布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0條,自111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1年2月8日院臺文字第11100024708B號函(影附來函及附件)辦理。 附件檔案 .pdf 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02171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15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