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徵收業務作業費基準」一案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2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6-11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25811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445號 主旨:函轉本府修正「臺北市政府辦理土地徵收業務作業費基準」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25811號.pdf 更新日期:2026-06-18檔案大小:389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