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市中心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標籤:都市設計 瀏覽人次:24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10-11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設字第113194747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070號 主旨:檢送修正「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市中心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要點」令1份,請周知會員。 附件檔案 .pdf 新北府城設字第1131947476號.pdf 更新日期:2024-10-16檔案大小:50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