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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市中心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10-11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設字第1131947476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070號

主旨:檢送修正「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市中心地區)都市設計審議要點」令1份,請周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