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工業局為98年11月15日起,利用歇業或註銷工廠登記後之建築物設廠申辦工廠登記時,有關建築管理配合事項
- 標籤:
- 瀏覽人次:1138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09-11-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8153615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12-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151號 |
檢送內政部營建署函轉經濟部工業局為98年11月15日起,利用歇業或註銷工廠登記後之建築物設廠申辦工廠登記時,有關建築管理配合事項之函文影本乙份,請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98年11月12日營署建管字第0980077113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8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28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13號。
三、本附表下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