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10月1日起,凡申請掛號之建造執照申請案件設有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者,其基地內無障礙通路、開放空間等公共空間,於設計及施工階段均應採用防滑係數達0.7以上(CNS3299-12)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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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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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2026-10-08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73461號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4138號 |
主旨:本市自115年10月1日起,凡申請掛號之建造執照申請案件設有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者,其基地內無障礙通路、開放空間等公共空間,於設計及施工階段均應採用防滑係數達0.7以上(CNS3299-12)鋪面,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