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布國土計畫法第22、35、39、45、47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標籤: 瀏覽人次:1165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總統府 發文日期 2020-04-21 發文字號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43021號 修正公布第22、35、39、45、47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附件檔案 .pdf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43021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513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