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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14年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設計、審圖、檢驗及給水申請作業規範」,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

發文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發文日期 2025-01-06
發文字號 北市水技字第114800000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094號

主旨:檢送本處114年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名稱並修正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設計、審圖、檢驗及給水申請作業規範」,並自114年1月15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處114年1月3日北市水企字第1146000216號函辦理。

二、114年新修正之「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設計、審圖、檢驗及給水申請作業規範」全條文內容,可至本處官網查詢或自行下載:http://www.water.gov.taipei〉廠商服務〉用水設備審查及檢驗資訊〉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