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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修正發布「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發文單位 經濟部
發文日期 2025-01-13
發文字號 經能字第11358038953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544號

主旨:「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業經本部會銜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3日以經能字第11358038950號、台內國字第1130815668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合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